房產繼承糾紛可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途徑解決。
1、協商解決:繼承人之間可以就房產繼承問題進行友好協商,通過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各繼承人對房產的份額分配、房產的處置方式等進行協商,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可以請求相關機構進行調解,如人民調解委員會、社區(qū)組織等。調解機構會在各方之間進行協調,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法律規(guī)定和實際情況,提出合理的調解方案,幫助繼承人解決糾紛。
3、訴訟解決:如果協商和調解都無法解決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法律規(guī)定和證據,對房產繼承糾紛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法院會審查繼承人的資格、遺囑的真實性、法定繼承的順序等,依法確定房產的歸屬和份額。
總之,房產繼承糾紛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解決途徑,以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guī)定。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