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被車撞,若非因勞動者本人重大過失導致,通??烧J定為工傷。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時,應認定為工傷。
若勞動者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無責任,則屬于工傷范疇。若勞動者因重大過失(如酒駕、闖紅燈)導致事故,則不被認定為工傷。
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報警,獲取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還要向所在單位報告事故情況,單位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未按時申請,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fā)生之日起 1 年內(nèi),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在申請工傷認定時,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醫(yī)療診斷證明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根據(jù)提交的材料和調(diào)查核實的情況,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如果被認定為工傷,職工可以依法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醫(yī)療費用報銷、停工留薪期工資、傷殘補助等。
總之,上班被車撞是否算工傷要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并遵循相關的認定程序來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