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與人們的幸福生活息息相關,而一些特殊疾病是否會影響婚姻的有效性也備受關注。血友病作為一種較為特殊的血液疾病,很多人會疑惑它是否會導致婚姻無效。接下來,我們就詳細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一、血友病是無效婚姻嗎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無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齡這幾種,血友病并不在導致婚姻無效的法定情形范圍內(nèi)。
在過去,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可能會影響婚姻效力,但2020年《民法典》實施后,刪除了“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這一禁止結婚的情形,取而代之的是重大疾病婚前告知義務。也就是說,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血友病是一種遺傳性凝血功能障礙的出血性疾病,雖然它是一種較為嚴重的疾病,但從法律層面,如果一方在婚前如實告知了另一方自己患有血友病,那么他們的婚姻是有效的。只有在隱瞞的情況下,另一方在知曉后才可以在法定期間內(nèi)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而且,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法律這樣規(guī)定也是為了保障婚姻當事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雙方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上自愿締結婚姻。如果雙方在知曉血友病情況后仍愿意結婚,說明他們已經(jīng)做好了應對疾病帶來的各種情況的準備,法律尊重他們的選擇。
二、哪些疾病屬于婚前應告知的重大疾病
雖然法律沒有明確列舉哪些疾病屬于婚前應告知的重大疾病,但一般來說,嚴重的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以及有關精神病等通常被認為是重大疾病。
嚴重的遺傳性疾病,像一些會嚴重影響后代健康的單基因遺傳病、多基因遺傳病等。例如,某些類型的先天性聾啞、白化病等,這些疾病可能會遺傳給下一代,對家庭和社會都會帶來較大的負擔。如果一方患有這類疾病,在婚前應如實告知另一方。
指定傳染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主要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以及醫(y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這些傳染病具有傳染性,可能會對配偶的健康造成威脅。比如艾滋病,它不僅會嚴重損害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統(tǒng),還可能通過性接觸等途徑傳染給配偶。
有關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等。患有這類疾病的人在發(fā)病期間可能無法正確表達自己的意愿,也難以履行婚姻中的義務和責任。例如,精神分裂癥患者可能會出現(xiàn)幻覺、妄想等癥狀,影響家庭生活的正常進行。
判斷是否屬于重大疾病,需要結合醫(yī)學標準和實際情況綜合考量。如果疾病嚴重影響到婚姻生活的質(zhì)量、生育以及配偶的健康等方面,通常會被認為是需要婚前告知的重大疾病。
三、隱瞞重大疾病撤銷婚姻有哪些法律后果
如果一方隱瞞重大疾病,另一方成功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后,會產(chǎn)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婚姻關系自始無效。這意味著從法律上來說,雙方從未存在過婚姻關系,雙方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例如,在財產(chǎn)方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間惡意隱瞞重大疾病,那么在分割財產(chǎn)時,法院可能會傾向于保護無過錯方的利益。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因為隱瞞重大疾病的行為侵犯了另一方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給無過錯方帶來了精神上和經(jīng)濟上的損失。比如,無過錯方可能因為這段婚姻付出了感情、時間和金錢,還可能因為與患病方共同生活而面臨健康風險等。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因處理相關事宜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損失。
關于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果雙方在婚姻期間生育了子女,雖然婚姻被撤銷,但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撤銷而消除。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法院會根據(jù)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子女的撫養(yǎng)權歸屬以及撫養(yǎng)費的支付等問題。
婚姻被撤銷后,雙方的身份恢復為未婚狀態(tài),各自可以重新尋找合適的伴侶締結婚姻。
綜上所述,血友病本身不屬于無效婚姻的法定情形,但涉及婚前重大疾病告知義務。同時,了解婚前應告知的重大疾病范圍以及隱瞞重大疾病撤銷婚姻的法律后果,對于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以上內(nèi)容僅供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問建議本站在線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yè)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