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障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的職工及其家屬的生活。在陜西省,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因工受傷后,可以依法獲得工傷保險待遇。那么,在陜西省,如果工傷保險已經賠付,公司是否還需要額外賠償呢?
一、陜西省工傷保險賠了公司還賠償嗎?
根據陜西省《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因工受傷后,應當按照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工傷保險待遇包括:醫(yī)療費用、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費等。
如果職工已經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則用人單位不再需要額外賠償。如果工傷事故是由用人單位的過錯造成的,且用人單位的過錯程度達到重大的,職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主張損害賠償。
二、工傷事故認定用人單位重大過失
工傷事故認定用人單位重大過失,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
用人單位未盡到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
用人單位未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用人單位未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的;
用人單位其他嚴重違法行為導致職工傷亡的。
三、工傷事故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工傷事故被認定為用人單位重大過失造成的,職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主張以下賠償:
醫(yī)療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等實際損失;
精神損害撫慰金;
喪葬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等因職工死亡造成的損失;
殘疾職工生活輔助器具費等殘疾造成的損失。
職工的賠償請求權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三年內行使。
在陜西省,如果職工已經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則用人單位一般不再需要額外賠償。如果工傷事故是由用人單位重大過失造成的,職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主張損害賠償。工傷事故認定用人單位重大過失需要滿足一定條件,職工的賠償請求權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三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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