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幾年失效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尤其是在貸款、擔保等場景下。那么,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幾年失效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擔保人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應當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起訴或者提出仲裁請求。擔保人在債權人要求其承擔保證責任時,可以向債務人追償?!?/p>
也就是說,擔保人的責任是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起訴或者提出仲裁請求時開始計算的。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債權人對債務人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币虼?,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期限也是兩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擔保合同中有另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如果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與債務人另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
綜上所述,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起訴或者提出仲裁請求時開始計算,期限為兩年。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