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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離婚大概要多久
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根據(jù)現(xiàn)在的相關規(guī)定,離婚最起碼要一個月時間才能夠離掉,也就是說,第一次提交離婚申請的時候,有一個月的時間是冷靜期,在冷靜期過后,也就是30天之后才能夠真正的把這個婚離掉,那么如果說是起訴離婚的話,可能時間會更久。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補辦身份證大概要多久
如果是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辦理加快的,只需要4至5天時間就能領取。
因為辦理身份證分以下兩種辦理:
1、第一種是加快辦理,只需要4至5天時間就可以到派出所去領取,因為加快辦理,是由EMS快遞送達;
2、第二種是普通辦理,是由郵政普通平郵送到辦理派出所,需要7至10天時間,才能領身份證。身份證丟失,要及時申請補領,盡快攜帶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并重新填寫《常住人口申領身份證登記表》,經本人核對確認簽字,將會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核對后,對身份證補辦人進行信息采集和證件辦理。
離婚大概多久辦理下來
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于辦理離婚的時間是需要區(qū)分訴訟離婚和協(xié)議離婚的,對于協(xié)議離婚是需要經過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才能辦理下來的;對于訴訟離婚的情形,是3-6個月時間的,對于情況特殊的,還可能進行相應的延長。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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