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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罪未發(fā)現(xiàn)是否構成累犯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前罪未執(zhí)行的,不能認定是累犯,認定累犯的條件之一是前罪已經執(zhí)行完畢,并且在5年內再犯罪。所以兩罪未發(fā)現(xiàn)的更不可能構成累犯?!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又犯罪是否應當認定累犯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又一次犯罪不一定會被認定是累犯。一般而言,被判處有期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后五年內再犯應判有期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才會構成累犯,當然暴力、恐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構成累犯不受上述刑罰和時限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第六十六條【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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