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羈押期限的起算是從刑事拘留之日起計算的,未經(jīng)刑事拘留直接逮捕的,從逮捕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
偵查羈押期限的起算點從何時開始算
偵查羈押期限的起算是從刑事拘留之日起計算的,未經(jīng)刑事拘留直接逮捕的,從逮捕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
對此,各地在理解和執(zhí)行上不一致,有的從刑事拘留之日起計算,有的是從宣布逮捕之日起開始計算。羈押期限為十七日。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
派出所的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刑事拘留時間最長不超過37天,滿37天檢察院沒有批捕的,需要釋放當事人。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一般情況下應當在3日內提請檢察院批捕,檢察院應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計算公式:1~3+7=8~10天
如還有不清楚的或新情況,建議你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祝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