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中若對方全責,導致職工受傷且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職工可依法獲得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法律,在交通意外中若對方負全責且該意外發(fā)生在職工上下班途中,該傷害可被認定為工傷。此時,工傷賠償與交通事故賠償并行不悖,但需注意避免重復賠償。
1.醫(yī)療費:根據實際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憑醫(yī)療機構的收費憑證和相關證明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計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參照行業(yè)平均工資。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期限確定,一般為一人,特殊情況下可多人。
4.住院伙食補助費:按實際住院天數和相關標準計算。
5.交通費:根據實際發(fā)生的交通費用憑票據計算。
還可能包括殘疾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等。若已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工傷保險基金或用人單位在支付時將扣除已獲賠償部分,避免重復賠償。
以上賠償項目僅供參考,具體賠償以實際案件為主,建議及時咨詢專業(yè)律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tǒng)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