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錢不還的訴訟時效通常是三年。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欠錢不還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這一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這意味著,一旦債權人意識到債務未得到償還,并確定了債務人身份,訴訟時效便開始計算。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債權人的權利。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債權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行使權利等,人民法院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若債務為分期履行,則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確保了債權人在整個債務履行過程中都有足夠的時間來主張其權利。
綜上所述,欠了錢不還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法律規(guī)定和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債權人在行使權利時應注意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以免錯過維權的最佳時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