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的欠款糾紛,法院一般會受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無論欠款金額大小,只要符合立案條件,當事人都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民事訴訟中,對于欠款糾紛的受理并沒有明確的金額限制。只要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并且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院都應當受理。
因此,即使欠款金額僅為5000元,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當事人仍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依法進行審查,并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如果決定受理,將會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