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后又醉駕的判刑會綜合考慮酒精含量、駕駛情況、有無事故及前科等因素,通常會面臨較為嚴厲的刑事處罰。
1. 酒精含量是重要考量因素。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越高,判刑往往越重。如果醉駕時酒精含量超過法定標準較多,可能會加重刑罰。
2. 駕駛的具體情形也會影響判刑。例如,在繁華路段駕駛、高速公路駕駛或者在交通流量大的時間段駕駛,其危險性更大,判刑也會更重。
3. 有無造成交通事故是關鍵。如果導致人員傷亡、財產(chǎn)重大損失等嚴重后果,將面臨更嚴厲的刑罰。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 犯罪前科也會納入考慮。如果之前有酒駕或其他相關交通違法犯罪記錄,再次醉駕會被視為累犯,判刑時會從重處罰。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拘役的期限通常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但如果存在上述加重情節(jié),可能會突破這一量刑范圍。
總之,酒駕后又醉駕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對公共安全構成極大威脅。法律對此類行為采取零容忍態(tài)度,以保障社會的交通安全和公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