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人判刑后仍需賠償。
1. 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是相互獨立的。即使被判刑,也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判刑是因為其行為觸犯了刑法,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處罰。而民事賠償是基于對受害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進行的經濟補償。
2. 受害者有權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比如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這些費用是為了彌補受害者因事故所遭受的損失和痛苦。
3. 法律的目的不僅在于懲罰犯罪,還在于恢復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和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如果肇事者不進行賠償,可能會面臨更多的法律后果,比如強制執(zhí)行其財產等。 4. 賠償?shù)臄?shù)額會根據受害者的具體損失情況、事故責任的劃分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來確定。在一些嚴重的交通事故中,賠償金額可能是巨大的。
5. 從社會公平和正義的角度來看,讓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也是合理的。不能因為已經接受了刑事處罰就逃避對受害者的經濟補償,否則無法充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權益,也不利于社會的穩(wěn)定和公平。
總之,開車撞人判刑后,依舊需要對受害者進行賠償,這是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和公平正義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