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導致骨折,派出所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可能包括調解、行政處罰或刑事立案。
1. 首先,派出所會及時出警到達現(xiàn)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包括打架的起因、參與人員、受傷情況等,并對現(xiàn)場進行勘查和證據收集。
2. 接著,會安排受傷人員進行傷情鑒定。如果骨折的傷情被鑒定為輕微傷,派出所通常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雙方可能達成賠償協(xié)議,案件得以解決。
3. 若傷情鑒定為輕傷及以上,這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派出所會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相應的刑事強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4. 在調查過程中,會收集證人證言、監(jiān)控錄像等相關證據,以確定雙方的責任。
5. 如果責任明確,對于違法或犯罪的一方,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如行政拘留、罰款等。如果構成犯罪,將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6. 即使不構成刑事犯罪,對于造成他人骨折的侵權人,也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受害人的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等損失。
7. 整個處理過程中,派出所會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程序進行,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治安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達成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