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工作四天不給工資,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1. 保留相關證據(jù):首先要盡可能收集在該單位工作四天的證據(jù),如考勤記錄、工作任務安排的郵件或聊天記錄、工作成果等。
2. 與用人單位溝通:嘗試與直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溝通,在溝通時要保持冷靜和理性,以解決問題為目的。
3. 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如果與用人單位溝通無果,可以向當?shù)貏趧颖O(jiān)察部門投訴。勞動監(jiān)察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在投訴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據(jù)和個人信息。
4. 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途徑之一。可以向當?shù)貏趧又俨梦瘑T會提出申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試用期四天的工資。勞動仲裁通常需要一定的時間和程序,但具有法律效力。
5. 向法院起訴:如果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或者用人單位在勞動仲裁裁決后仍不支付工資,可以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維護自己權益的過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程序,同時要堅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決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fā)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