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行為和詐騙罪主要在違法程度、法律后果和構成要件等方面存在區(qū)別。
1. 違法程度:詐騙行為是欺騙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未必觸犯刑法;詐騙罪則是詐騙嚴重到違反刑法,需擔刑責。
2. 法律后果:一般詐騙行為受治安處罰,如罰款、拘留;構成詐騙罪面臨更嚴厲刑罰,像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罰金。
3. 構成要件:詐騙行為構成較簡單,有欺騙手段與謀利意圖就行;詐騙罪要求嚴格,數額要達法定較大標準,主觀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觀實施詐騙公私財物行為。
4. 認定標準:判斷詐騙行為看性質與危害程度;認定詐騙罪依刑法及司法解釋,綜合考量詐騙手段、數額、對象、后果等因素。
5. 處罰力度:詐騙行為危害輕,處罰小;詐騙罪社會危害性大,處罰重,起威懾作用,維護公平正義與經濟秩序。
總之,詐騙行為和詐騙罪雖然有一定的關聯,但在法律上有著明顯的區(qū)別。對于任何可能涉及詐騙的行為,都應當保持警惕,遵守法律法規(guī),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和公平正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