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開車撞人致傷的具體賠償數額需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失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來確定。
1.醫(yī)療費:受害人受傷治療所生費用,如掛號、檢查、治療、藥費、住院費等。
2.護理費:傷者需他人照料便有此費,按護理人員收入或當地護工同級別勞務報酬標準算,護理期限依受傷、恢復程度定。
3.誤工費:因傷誤工致收入減少部分,據誤工時間與收入狀況確定,前者依醫(yī)療機構證明,后者靠受害人提供收入證明。
4.殘疾賠償金:受傷致殘應賠,依受害人傷殘等級,按受訴法院所在地城鄉(xiāng)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標準,自定殘日起按特定年限算。
5.交通費:憑正式票據賠,票據需與就醫(yī)信息相符。
6.住宿費:確需外地治療又不能住院,受害人及陪護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合理部分可獲賠。
7.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
8.營養(yǎng)費:依受害人傷殘狀況并參照醫(yī)療機構意見而定。
總之,蓄意開車撞人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除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肇事者還需接受法律的制裁。在賠償過程中,雙方可以通過協(xié)商達成賠償協(xié)議,如果協(xié)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