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未交社保,工傷4級的賠償應由單位承擔,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等。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規(guī)定,四級傷殘為本人21個月的工資。
2. 傷殘津貼:四級傷殘的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75%,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3. 生活護理費:如果工傷職工生活自理存在障礙,需要評定生活護理等級,按照相應等級支付生活護理費。
4. 工傷醫(yī)療費用:包括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治療工傷所需費用。
5. 康復費用:如果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符合規(guī)定的康復費用也應由單位承擔。
6. 輔助器具費用: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由于單位未交社保致上述費用應由單位擔,若單位拒賠,工傷職工可先與單位協(xié)商要求其依規(guī)支付賠償,協(xié)商不成則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責令單位支付,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單位履行賠償義務,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quán)益。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攫B(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shù),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