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工資的計算通常依據(jù)員工的工作時長、工資標準、加班情況、各類補貼以及是否存在違規(guī)扣罰等因素來確定。
1. 正常工作時間工資:這是根據(jù)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月工資標準,除以每月的法定工作天數(shù)(通常為21.75天),得出每天的工資,再乘以實際工作的天數(shù)。
2. 加班工資: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有加班,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計算加班工資。平日加班通常為1.5倍工資,周末加班為2倍工資,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為3倍工資。
3. 績效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績效工資,且員工在工作期間達到了相應的績效標準,那么這部分工資也應計算在內(nèi)。
4. 各類津貼和補貼:例如崗位津貼、交通補貼、餐補等,只要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發(fā)放條件,都應計入辭職工資。
5. 扣減項目:如果員工存在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導致的罰款、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賠償?shù)惹闆r,公司可以按照合法有效的規(guī)定進行扣減,但扣減后的工資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6. 未休年假補償:若員工有應休未休的年假,公司應按照日工資的3倍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
如果對工資計算存在爭議,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睿嗣穹ㄔ簯斠婪òl(fā)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