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貸款房屋在滿足一定條件下是可以出售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這意味著,即使房子還在貸款期間,也可以進行轉讓,但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在房子貸款沒有還清之前,出售房子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1、提前還貸:賣家自己出錢,提前將剩余的貸款還清,再進行交易。
2、轉按揭:簽訂購房合同后,到銀行申請轉按揭,即變更借款人或抵押物。
3、利用買家首付款還貸:先與購房者協(xié)商好支付一部分房款,用這筆費用提前還清貸款,再進行交易。
總之,有貸款的房子在滿足一定條件下是可以出售的,具體轉讓方式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但需確保交易合法合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