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關系及財產處理中,贈與和夫妻財產約定是兩個容易混淆的概念,但它們在法律性質、構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了解這些區(qū)別對于處理夫妻間的財產問題至關重要,接下來將為大家詳細解讀。
一、贈與和夫妻財產約定區(qū)別
贈與和夫妻財產約定存在多方面的區(qū)別。從定義和性質來看,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它是一種單務合同,強調財產所有權的轉移。而夫妻財產約定是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處分等事項作出的約定,是基于夫妻身份關系產生的協(xié)議。
在構成要件上,贈與需要贈與人有明確的贈與意思表示,受贈人作出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并且一般需要實際交付財產(對于不動產還需辦理過戶登記)。夫妻財產約定則需要夫妻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內容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后果方面,贈與一旦完成,財產所有權即發(fā)生轉移,贈與人一般不能隨意撤銷(除法定情形外)。而夫妻財產約定生效后,對夫妻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雙方按照約定享有財產權益和承擔義務,即使財產沒有實際交付或過戶,也不影響約定的效力。例如,夫妻約定某套房產歸一方所有,即使未辦理過戶,該約定在夫妻內部也是有效的。
二、贈與在夫妻財產中的撤銷情況
在夫妻財產贈與中,存在不同的撤銷情況。任意撤銷權是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除外。在夫妻之間,如果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未辦理過戶登記,在過戶之前贈與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
法定撤銷權是指在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情形下,贈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比如,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財產后,另一方對贈與人實施了嚴重的暴力行為,贈與人就可以行使法定撤銷權。
還有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撤銷贈與。這在夫妻財產贈與中也是一種特殊的撤銷情形,保障了贈與人及其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三、夫妻財產約定的效力范圍
夫妻財產約定的效力范圍包括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對內效力是指對夫妻雙方的效力,夫妻財產約定一旦生效,夫妻雙方必須按照約定行使財產權利和履行財產義務,非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撤銷約定。例如,夫妻約定婚后各自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那么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就應當按照該約定處理各自的收入。
對外效力是指對第三人的效力。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財產約定的內容,那么該約定對第三人具有約束力。例如,夫妻約定婚姻期間的債務由一方承擔,而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那么債權人只能要求約定承擔債務的一方償還債務。但是,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夫妻仍需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夫妻財產約定的效力范圍還受到時間的限制。約定一般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但對于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況,應當以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時間為準。同時,約定的內容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以保護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贈與和夫妻財產約定在定義、構成要件、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顯區(qū)別,贈與在夫妻財產中有不同的撤銷情況,夫妻財產約定具有特定的效力范圍。了解這些知識有助于夫妻在處理財產問題時做出正確的決策。相關問題如贈與的撤銷程序如何進行、夫妻財產約定是否可以隨時變更等。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問建議本站在線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yè)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