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還有欠條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需要支付一定的起訴費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您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若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可以選擇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原告需要按照規(guī)定繳納一定的訴訟費用,這包括起訴費、案件受理費等。具體費用標準會根據(jù)案件性質(zhì)、標的額大小等因素而定。
在起訴前確保您已收集充分的證據(jù),包括欠條、交易記錄等,以支持您的主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