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算違法犯罪記錄。
1. 酒駕分為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兩種情況。飲酒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2. 飲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根據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 醉酒駕駛屬于犯罪行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處拘役,并處罰金。同時醉酒駕駛還會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駕被查處后,相關的違法犯罪記錄會被記錄在公安機關的檔案中,這將對個人的信用、就業(yè)、保險等方面產生不利影響。比如在某些對信用要求較高的職業(yè)招聘中,有酒駕記錄可能會導致應聘失敗;在購買車險時,保費可能會上漲等。
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酒駕行為是每一位駕駛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