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拆遷房的分割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包括拆遷政策、房屋來源、夫妻雙方的貢獻等,不能一概而論。
1. 明確拆遷房的性質和歸屬。如果拆遷房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因夫妻共同財產或夫妻一方的財產被拆遷而獲得的補償安置房屋,其分割方式會有所不同。
2. 查看拆遷政策。拆遷政策明確拆遷房分配規(guī)定,或按被拆遷房面積補償,或考慮戶籍人口等。若政策定個人份額,離婚時可依份額分割。
3. 考慮房屋來源。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那么拆遷后的房屋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可能仍被認定為個人財產,但因拆遷而獲得的增值部分可能需要分割。
4. 夫妻雙方的貢獻。在婚姻期間,如果一方對被拆遷房屋的維護、修繕等方面有較大貢獻,或者在拆遷過程中積極配合,可能在分割時會適當考慮給予一定的補償。
5. 協(xié)商和調解。在離婚訴訟中,夫妻雙方可以先嘗試協(xié)商解決拆遷房的分割問題。如果協(xié)商不成,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6. 特殊情況。如果拆遷房尚未取得房產證,可能會暫時不處理分割問題,待產權明晰后再行分割。
總之,離婚時拆遷房的分割需要綜合多方面的因素進行考量,并依據法律規(guī)定和公平原則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