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被強拆后可通過收集證據(j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等方式維權,要及時采取行動并依法依規(guī)進行。
1、收集證據(jù):在強拆現(xiàn)場,要盡可能收集相關證據(jù),如拍攝強拆過程的照片、視頻,保留強拆前后建筑的狀況影像等。同時,收集相關文件,如房產(chǎn)證、土地證、規(guī)劃許可證等證明建筑合法性的材料,以及政府部門的通知、決定書等文件。
2、報警:及時撥打 110 報警,向警方說明建筑被強拆的情況,要求警方出警并記錄相關情況。報警記錄可作為后續(xù)維權的證據(jù)之一。
3、申請行政復議:可以向強拆行為的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要求對強拆行為進行審查和處理。在申請復議時,要提交相關證據(jù)和申請書,說明強拆行為的違法性和自己的訴求。
4、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滿意或者行政機關逾期未作出復議決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中,要明確被告、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提供充分的證據(jù)支持自己的主張。
5、尋求專業(yè)法律幫助:可以咨詢專業(yè)律師,律師會根據(jù)具體情況提供專業(yè)的法律建議和維權方案,幫助維護合法權益。
《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guī)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